(转载)这8类企业须关注!市应急局为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划重点
为确保国庆佳节、党的二十大以及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本市工贸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平稳有序,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市安委会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78条”具体措施,全面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应急局为本市工贸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企业做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划重点。
1 高温熔融金属企业
要按照《工贸行业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冶金/机械)》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相关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认真全面地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自查自纠。技术力量弱的企业要依靠中介机构或聘请专家协助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措施,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
2 涉爆粉尘企业
要在前期“百日清零行动”,对涉粉人数10人及上粉尘涉爆企业完成动态清零工作的基础上,开展10人以下粉尘涉爆企业整治工作。要总结推广前期的经验做法,认真对照“粉6条”,逐企逐项落实整改清零工作。
3 涉氨制冷企业
要对照《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完成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危险作业审批监护等工作的系统性评估,并加强液氨设备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重点加强对阀门等设备运行期间安全可靠性的检查,严格落实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隔离措施以及快速冻结装置安全防控措施,严防氨气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4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
工贸企业
要对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对有限空间进行再辨识、再确认,并依法依规增设安全警示,开展安全培训,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器材,切实做到“排摸辨识清楚、完善制度执行、保障措施严格、教育交底明晰、应急处置有力”。
5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
工贸企业
要按照《上海市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沪应急行规〔2021〕1号)要求,围绕扣紧责任链条、推动管理工作、提升安全意识、强化依法行政等工作目标,切实提升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6 存在经营性自建房的
工贸企业
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已开展评估,符合使用要求的自建房,要严格控制各类施工改造活动,杜绝非法改造引发的结构安全问题;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对照安全评估建议,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明确专人每日巡查;对于确定无法整改的危房,要按计划开展拆除工作。
7 危险化学品许可企业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场所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节日期间现场检维修和特殊作业安全监管,非特殊原因不得进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要盯紧重大危险源、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加大巡检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及时关注各类灾害预警,做好防范处置。
8 化工医药企业
要严格贯彻落实《上海市深化化工医药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对照设计复核文件提出的意见、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或停产整顿。要加强生产、储存设施的完好性管理,强化特种设备等重要设施设备以及防火防爆、静电接地、气体检测、安全仪表等安全设施的检修保养,确保安全可靠。
(转自: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