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管科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们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开展本区职业健康监督检查三年行动工作为主线,结合摸清底数、源头治理、专项整治、重点监管等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劳动者职业健康。具体计划如下:
一、排查摸底,完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库
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专项调查工作。根据2017年专项调查方案的目标及进度安排,继续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各安监站(所)开展严重危害行业的专项调查,掌握我区严重危害行业分布、职业病危害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人群分布以及防护措施等基本信息,更新和完善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信息库,为执法计划编制提供依据,为尘毒危害治理打好基础,并引导用人单位开展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二、加强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继续推进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2018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总方案的三年行动工作目标,我们将在2016年及2017年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采取措施,扎实推进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我区的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2018年,准备完成364家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拟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目标完成相关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建档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及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率80%以上。
(二)汽车制造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该专项治理工作从2017年6月开始,至2019年6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2017年10月至2018年8月,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安监站(所),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各类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本辖区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职业健康体检的相关企业要发放告知书并督促其完成。本阶段,我局将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各安监站(所)对相关企业治理工作开展指导帮扶和督促检查;并将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对相关企业治理情况进行督查。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为集中执法阶段。汽车制造企业及汽车维修保养相关企业自查自改工作结束后,我局将联合交通管理部门开展1次集中执法行动,全面检查治理成效。对治理工作不认真、尘毒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防毒设施或达不到防尘防毒要求、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防毒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对于治理后尘毒危害浓度仍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要提请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源头治理,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
继续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加强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取消行政审批后监管执法工作不削弱。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守法意识。二是统一部署,做好事先告知服务;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四是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确保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我区“三同时”工作的实施率和覆盖面。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年度执法计划,完成对全区范围内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及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三同时”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共抽查50家。其中,抽查严重危害企业40家,建设项目“三同时”10家。对相关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不整改的,联合监察大队予以行政处罚。
五、开展咨询服务,及时完成举报信访案件的查处
做好职业卫生举报、投诉及信访人的业务咨询;根据领导的批示,协同大队进行举报信访案件的查处;对于情况复杂、涉及多部门、多科室职责(包括职责不明确)的信访及矛盾化解,汇报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协调,提出信访承办化解方案或处理意见,进行落实办理。
六、配合其他部门及科室相关工作
配合区卫计委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复审工作”及创建“健康嘉定2020”工作。配合局综合管理科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配合局监察审理科做好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