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8月17日对区应急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9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思想重视,提高站位,坚决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应急局党组收到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后,迅速行动,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机关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区应急局党组在2020年9月30日、10月13日、11月12日三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10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了干部职工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自觉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
(三)周密部署,细化措施
按照工作要求,区应急局党组按时上报了《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围绕3个方面22项问题,进行了逐项梳理、深刻剖析、认真研究,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了详细的巡察整改工作计划表,做到了反馈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注重实效,健全机制
区应急局党组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到位。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要协调推进的问题,积极与上级和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全力推进;对共性问题倒查制度缺陷,从面上挖掘根上原因,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
据统计,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2项问题已经整改20项。提出整改措施65条,已经完成61条。已新建制度2项,修订完善6项,拟修订和完善2项。
二、强化担当,真抓实改,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全面发展提升的重要举措
(一)关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的整改
1.针对未能将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落实落细问题
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发文调整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成立嘉定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发挥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统筹指导;成立嘉定区应急管理指挥中心,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城运体系对接融合。做好统筹谋划,局领导班子合理分工,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工作落实。
积极与职责划转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和理顺具体职责边界和协作机制。根据职责转隶的实际情况对局内部科室及职能进行部分调整,做到分工明确、无缝衔接,切实做到权责统一。
2.针对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上级决策部署不够精准问题
组织业务科室对市局涉及危险化学品审批的政策、文件进行再学习,确保政策把握准确到位,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做到审批依据、流程合规。对已实施疫情期间承诺发证企业进行复核,确保承诺期限内补齐资料,完成审批流程和要件的闭环。
3.针对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够到位,安全生产责任未充分压紧压实问题
严格参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执行,对于从轻、从重、减轻、加重等情节,必须详细说明理由,并如实记录在案。加快案件报批、审理的内部流转,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理延期率。聘请法律顾问、专家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加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正确使用的培训。举办执法案卷讲评会,开展执法案卷评析交流,促进办案质量的提升。安排专人记录案审会讨论内容,确保每位案审委委员意见记录完整。
4.针对委托检查缺乏质量评估机制,存在监管漏洞问题
每月危化科与监察大队进行信息沟通,对过期未办证继续生产经营的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做到精准执法。对重点行业领域委托检查项目开展服务质量回访,督促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升工作质量。在新委托检查的项目合同中明确质量要求,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扣除服务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不到位问题
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学习和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常态化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重新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党组年内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一次总结通报意识形态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内容。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具体要求贯穿到组织建设、队伍管理等各方面,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严格落实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制定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班子成员自觉按照学习计划,开展自学和集中研讨,确保每次集中学习不少于2名局领导进行交流。认真做好学习总结,做好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的记录,每次学习结束后,将学习开展有关情况报区委宣传部备案,并根据中心组学习情况形成年度总结上报。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整改
1.针对工作作风存在不严不实情况问题
对举报件实行“一案一查”,做好举报案件登记、回复工作。对于重复举报件深入核实举报内容,详细了解举报人及被举报企业具体情况。对同一举报事项一年内重复举报3次及以上的,由局领导或大队领导带队核查,同时对核查回复内容进行严格把关。涉及疑难问题请专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提高举报核查办理质量,防止举报核查工作出现不严不实的情况。
全面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解读、执法记录仪操作培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执法检查培训等,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修订《嘉定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检查行为规范》,提高执法规范性,定期抽查各中队移动执法及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和“双随机、一公开”执行情况,对执法过程中出现明显错误并导致严重后果的,相关执法人员年度不得评优,并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将街镇执法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纳入街镇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督促各街镇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质量。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公示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信息。
组织学习局发文相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对原发文拟稿纸格式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拟稿人、核稿人和签发人审核把关责任。明确办公室负责人员发文前对文件格式进行把关。
2.针对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
根据《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评估表》,加强对本单位“四责协同”工作的领导。对标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依据《局党组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项清单”,根据年度重点任务和廉政风险点,主动推进分管领域内相关问题的解决,建立“责任清单”,做到责任项目精准化、具体化,明确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
将班子成员“三清单”审定把关列入党组议事内容,对问题找得不准、项目宽泛、举措不实等质量不过关的予以退回重订,力求责任项目及工作举措等均能聚焦主责主业,准确体现“六个从严”要求。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增强班子成员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项目责任书》,切实做好个人责任项目“四责协同”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与日常维护。
严格落实党组书记一把手“四个亲自”要求,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党组落实全面监督工作方案》和全面监督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工作举措及时间节点,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内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至少听取2次情况汇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带领责任项目科室明晰工作职责,提升履责意识,推动责任落地。
3.针对内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修订《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力量对以往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往年固定资产进行清理,2020年10月底已报废到期固定资产82件,并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固定资产实行条码实物登记,落实资产管理精细化。由局办公室对局固定资产实行专人统一管理,明确局固定资产管理员。
将《嘉定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综合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嘉定区综合执法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发至所有人员,组织大家学习参考,进一步明确执法车辆使用范围。组织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对《关于建立嘉定区行政执法车辆综合管理平台的工作方案》进行再学习,对执法车辆管理员如何正确填写车辆借用登记系统进行培训带教,确保正确掌握车辆借用登记系统填写规范,严格落实执法车辆使用范围。
修订完成《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专家劳务费发放标准、专家使用流程、专家使用审批机制等相关规定。强化专家使用流程规范。在本期专家库组成人员合同到期后,确定2021年专家库组成人员15名,充分考虑各科室和大队业务实际和专家专业背景,确保专家库内专家专业范围可以基本覆盖局工作需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使用专家库外专家,必须将原因书面报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使用,相关专家按照《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规定发放劳务费。
4.针对从业人员培训机构监管不严问题
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培训机构,并签订《廉洁承诺书》,从源头上选择优质培训机构,2020年从业人员培训事项,已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招投标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已与区财政局就培训项目招投标方式进行了沟通,确保今后招投标程序符合规定。修订《嘉定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培训机构的资质证照、师资力量、培训秩序、内容设置、情况反馈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开展跟踪检查,并结合评估表对各个机构进行打分,强化监管。对培训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对未达到培训质量要求或培训不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取消其培训资格。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抓好落实。制定完善《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会讨论事项审批表》,由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科室需上会进行集体讨论决策事项进行把关。较大额度以上行政处罚案件先由局案审会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再由局党组会审议决定。
组织各科室和监察大队负责人学习《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抓好制度落实。由局办公室对大额资金支出进行规范和细化,进一步明确比质比价具体要求。由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科室涉及大额资金支出的项目进行把关,达到标准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询价比价。由局财务部门对局大额资金支出进行跟踪把关。
2.针对党建基础工作比较薄弱问题
提高认识,研究制定《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党支部工作规范(试行)》,作为规范支部制度建设和规范党员的行为准则,认真履行对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等职责。制定年度党支部建设工作目标,并对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规范完善党支部台帐,详细确定党支部年内应完成的任务、时间、责任人和取得的效果。加强党务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严格记录电子版支部台账。梳理全局已提交入党申请书人员名单,由党支部书记分别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进行发展培养。
3.针对未切实加强对局工会的领导问题
召开应急管理局工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应急管理局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并报区级机关工会联合会批复同意。
及时按程序申请办理工会经费账户事宜,于2020年11月18日设立工会经费专用账户,修订《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工会经费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
三、持续推进,巩固成效,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区应急局党组将把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作为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工作开展的新起点。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局领导班子将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去。
(二)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
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推进,确保整改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把巩固落实整改与当前开展的“四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推动制度建设的废、改、立等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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