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案例警示|入户充电瓶引火灾 违法行拘敲警钟

来源:上海嘉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11 浏览次数:


近年来

由电动自行车电池

带进屋内充电

引发的火灾事故

频繁发生

近日,上海一火灾

又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2025年6月29日凌晨六点半

上海某酒店租客陈某报警称

电动自行车的锂电池

突然自燃起火引发火灾


33901968e9d142eea695a47597781c69.jpg





火势逐渐扩大

浓烟迅速吞噬整个房间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响应扑灭

该处地面、墙面局部烧损及受高温烟熏影响

部分电子产品进水

所幸无人员伤亡



bcf331ccccb84ffb95b6c4d5c4d1e6ef.jpg

经消防部门勘验

起火原因为

房间地面摆放的电动自行车

锂电池热失控

引发火灾



处罚情况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给予因过失引发火灾的当事人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失火罪:过失引起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充电前检查充电器与蓄电池的电压、容量标称是否相符。

2、 充电时先插电池插头,再插插座;结束时先拔插座,再拔电池插头。

3、 充电器禁在阳光直射、热源及热辐射环境下使用。

4、充电器工作时禁覆盖,需保证通风良好。

5、 充电时长控制在 6-8 小时,用带自动断电和短路保护的智能充电器,周围勿放易燃物。

6、 不在室内、楼道等封闭空间充电,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7、 定期检查、保养电动车、电池及充电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