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0191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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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5-01-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本《举报奖励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应急管理部印发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应急〔2020〕69号),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可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上浮比例。2021年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印发了《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沪应急行规〔2021〕2号)。根据相关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明确完善举报奖励工作机制、提升奖励标准范围,落实具体人员负责奖励发放等内容。

二、本《举报奖励办法》制定的必要性是什么?

我区以市郊结合部的区位特点和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特点,决定了重点企业相对集中、厂房仓库数量多、中小微企业体量大的客观现实,特别是小作坊、小加工厂等隐蔽性强、风险高、隐患多的场所,亟需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治理。因此,为提高社会公众发现举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积极性,修订完善现行规则具有客观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本《举报奖励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嘉定区范围内,属于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报告或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

2、目标和作用。举报奖励政策在社会监督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奖励措施,可以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举报意识和积极性,促进社会监督的有效实施。同时,举报奖励政策还可以起到预防和震慑的作用,知道政府对违法行为严肃打击并给予奖励的政策,能有效地减少违法行为。

3、主要内容。一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二是明确举报渠道。三是提升奖励标准范围,根据举报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提高奖励金额标准。四是举报保护,明确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

四、本《举报奖励办法》修订的亮点是什么?

一是扩大举报奖励范围,在《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范围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二是提高奖励金额标准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举报“吹哨人”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

图文解读:《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原文:《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