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2〕2001号安徽省怀远县百纳物流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2〕2001号
案件名称:安徽省怀远县百纳物流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安徽省怀远县百纳物流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403215518416589(1-2)
法定代表人姓名:孙思飞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区海关部门反映对嘉定区彭封路108号11幢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查见彭封路108号11幢2楼的安徽省怀远县百纳物流有限公司在上述场所1楼西面场地上搭建的两个移动棚内存放了640箱汽油燃油清洗保护剂(第三类易燃液体,24瓶/箱,200ml/瓶),根据产品外包装标签及你公司提供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显示,上述汽油燃油清洗保护剂闪点为-28℃,为甲类危险化学品,列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危险化学品(序号:2828),但嘉定区彭封路108号11幢1楼西面区域的两个移动棚并非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安徽省怀远县百纳物流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陆万元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