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2〕05005-3号嘉定区金沙江支路202号“3.21”机械伤害一般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2〕05005-3号 |
案件名称: | 嘉定区金沙江支路202号“3.21”机械伤害一般事故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金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主要违法事实: | 作为上海丰驼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未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更换压紧轮的作业未制定专门施工方案,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及管理责任。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三)、(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