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2〕2018号上海容永工贸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2〕2018号
案件名称:上海容永工贸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容永工贸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6MA1JC8LW90
法定代表人姓名:丁小异
主要违法事实:接南翔镇安全办反映,2022年8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嘉定区南翔镇嘉绣路650号4-01号仓库的上海容永工贸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时现场查见该公司在上述场所内存放了聚氨酯稀释剂20桶(170kg/桶)、PU全亮白色面漆主剂430桶(20kg/桶)、PU面漆固化剂350桶(10kg/桶)、涂料用稀释剂310桶(15kg/桶),共计20.15吨。根据产品外包装标签及该公司提供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显示,上述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列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危险化学品(序号:2828),但嘉定区南翔镇嘉绣路650号4-01号仓库并非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柒万元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