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2〕2025号上海冰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2〕2025号
案件名称:上海冰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冰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6840893839
法定代表人姓名:任斌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2月15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到上海冰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江桥镇金园四路229号仓库内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场所内储存了制冷剂R410共258箱(10公斤/箱),R32共34箱(9.5公斤/箱),R22共145箱(13.6公斤/箱),R404A共5箱(9.5公斤/箱);氧气钢瓶3瓶(10个大气压/瓶);胶粘剂90罐(1.9公斤/罐)。其中制冷剂R32、R22、胶粘剂共计约2466公斤,氧气共计约33升,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江桥镇金园四路229号仓库并非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上海冰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柒万元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