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3〕2001-2号上海孚友特种电缆有限公司未对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3〕2001-2号
案件名称:上海孚友特种电缆有限公司未对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闫玉洲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月12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江桥镇金园四路229号仓库进行现场检查,查见上海孚友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将上述场所出租给上海冰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但上海孚友特种电缆有限公司作为出租方未对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经理闫玉洲直接负责公司房屋租赁业务,对上述行为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陆仟元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