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2〕05012-3号上海鹏丹钢结构有限公司“10.10”高处坠落一般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2〕05012-3号
案件名称:上海鹏丹钢结构有限公司“10.10”高处坠落一般事故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俞海军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你作为上海义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事务。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严格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致使未取得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力,致使《生活区、办公区临时设施专项方案》中“临设拆除管理”的要求未严格落实,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外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三)(五)项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