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3〕执法 16号 |
案件名称: | 彩皇(上海)精密化学有限公司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彩皇(上海)精密化学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0007505705631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申城洸彦 |
主要违法事实: | 接群众举报,2023年4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马陆镇丰登路999号的彩皇(上海)精密化学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检查时现场查见该公司在上述场所乙类车间东侧发货区货架上存放了辅助剂(固化剂)240 16 桶(0.1kg/桶)、辅助剂(固化剂)96 21 桶(0.1kg/桶)、辅助剂(固化剂)220 18 桶(0.1kg/桶),共 5.5kg,经调查,上述化学品为甲类危险化学品。但嘉定区马陆镇丰登路999号乙类车间东侧发货区并非甲类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