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3〕执法35号上海常兴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3〕执法35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常兴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常兴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MA1GWA9C0D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安德明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3 年7月11日下午,接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应急管理中心反映,我执法人员对位于嘉定区外冈镇汇宝路638号的上海常兴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在该公司上述地址西北角临时铁棚下存放了“聚酯胶黏剂SA953”共8个吨桶(1000 公斤/桶),桶上贴有易燃标志,合计8吨,经调查上述物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中的危险化学品(序号:2828),但上述场所不是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该公司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