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3〕执法31号赵伟与承租单位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3〕执法31号
案件名称:赵伟与承租单位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赵伟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6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嘉定区宝安公路2738号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查见上海新万丰实业有限公司将嘉定区宝安公路2738号出租给30余家租户,但其作为出租方与承租单位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赵伟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叁仟元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