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3〕05022-1号江苏二十六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3〕05022-1号 |
案件名称: | 江苏二十六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江苏二十六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508MA22JU5MXC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永军 |
主要违法事实: | 江苏二十六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且未认真落实,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缺失,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对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指出的问题隐患未落实整改,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