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4〕执法68号上海格常建筑工程服务中心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4〕执法68号
案件名称:上海格常建筑工程服务中心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格常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5MA1HBBWG9X
法定代表人姓名:周常红
主要违法事实: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陆万元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