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4〕05001-1号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4〕05001-1号
案件名称: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764713297Q
法定代表人姓名:周碧艳
主要违法事实: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就制作搬运大型箱柜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流于形式,未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及安全生产知识;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缺失,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搬运大型箱柜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制作搬运大型箱柜过程安全管理缺失,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