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4〕执法98号鲍学辉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4〕执法98号 | 
| 案件名称: | 鲍学辉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案 |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鲍学辉 |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 主要违法事实: | 对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 |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