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4〕05017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康得利阀门铸造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康得利阀门铸造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703288389E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封器昂 |
主要违法事实: | 上海康得利阀门铸造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认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车间内存在的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健全,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能保证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致使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作业时疏忽大意,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