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4〕05018-1号上海泷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4〕05018-1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泷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泷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MA1GWTGB9K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佳波 |
主要违法事实: | 上海泷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有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日常经营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缺失,致使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及基本的安全常识,作业过程中忽视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