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4〕05014-2号金睿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4〕05014-2号
案件名称:金睿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金睿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金睿作为公司资产管理员,在未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及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的情况下,同意上海乘路实业有限公司拆除门锁进入本公司管理的徐曹路52号大楼,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出租场所的安全管理缺失,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陆万壹仟肆佰贰拾陆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