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4〕05020-1号李德智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4〕05020-1号 |
案件名称: | 李德智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李德智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主要违法事实: | 李德智作为承接事发装修工程的包工头,借用上海静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质公章承揽事发装修工程,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装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需要张贴木纹纸施工的过程安全管理缺失,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缺失;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有效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装修过程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及管理责任。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三)(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