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4〕05020-2号张林恩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4〕05020-2号
案件名称:张林恩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张林恩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张林恩作为公司筹建部总监,事发店铺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严格审查承包方的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未及时发现李德智借用资质承揽装修工程的情况;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缺失,对装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缺失,未及时发现承包方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肆万陆仟陆佰伍拾陆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