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5〕执法84号上海香肖贸易有限公司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5〕执法84号
案件名称:上海香肖贸易有限公司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政处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香肖贸易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3MA1GKF9X0Y
法定代表人姓名:唐健香
主要违法事实: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