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5〕执法84号上海香肖贸易有限公司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5〕执法84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香肖贸易有限公司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香肖贸易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3MA1GKF9X0Y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唐健香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