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5〕执法89号郑维途对安全管理协议和发包方统一协调管理的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5〕执法89号 |
案件名称: | 郑维途对安全管理协议和发包方统一协调管理的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郑维途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姚有利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 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 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