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5]执法93号上海明爱服饰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的承租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职责也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5]执法93号
案件名称:上海明爱服饰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的承租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职责也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明爱服饰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748756916E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榕
主要违法事实: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和《上海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伍佰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