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5〕执法140号湖州景诚物流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柴油)储存在专用场地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5〕执法140号
案件名称:湖州景诚物流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柴油)储存在专用场地内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湖州景诚物流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30521MA2D1RRH2E
法定代表人姓名:韩友彬
主要违法事实:未将危险化学品(柴油)储存在专用场地。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上海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