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应急罚〔2025〕执法140号湖州景诚物流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柴油)储存在专用场地内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5〕执法140号 |
| 案件名称: | 湖州景诚物流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柴油)储存在专用场地内案 |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湖州景诚物流有限公司 |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521MA2D1RRH2E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韩友彬 |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将危险化学品(柴油)储存在专用场地。 |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上海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规定。 |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 |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