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5〕事故35号 |
| 案件名称: | 上海万祥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万祥实业有限公司 |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6075424122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加亮 |
| 主要违法事实: | 上海万祥实业有限公司未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缺失。不具备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工作缺失,致使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缺乏;翻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