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000095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年06月15日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 |
关键词: |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嘉定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各科室、执法大队、指挥中心:
现将《嘉定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嘉定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19]6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准确、内容全面、获取便利,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高水平、高标准政务公开服务应急管理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加强网站平台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使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办公室专人继续做好“应急管理”的信息发布、日常巡查、维护,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同时要突出各栏目的业务属性,存在与网站其他版块内容交叉重复的,要加强衔接,坚持数据同源。要进一步加强对网站后台的管理和监督,不断优化平台办理操作流程,确保录入信息的及时性及操作的规范性,让日常监管及时落地见效。
(三)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水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了解申请人具体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针对性、便民性。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不断加强风险隐患、突发事件通报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事项及整改情况的主动公开,加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曝光力度,及时公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查出信息。并依法公开本级组织的事故调查报告和挂牌督办的事故调查报告。
(五)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督促企业提升基础安全水平,公开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和粉尘防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等专项治理情况。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严格落实事故约谈警示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六)推进财务信息等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应急管理”的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绩效目标等信息的公开,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效能
(七)发挥公众开放日活动优势。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共同开展“公共安全第一课”,组织开展本区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月、政府开放日等活动,并在活动期间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现场解答疑问,听取、吸收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最大程度发挥政民互动优势,拓宽政民、政企沟通渠道。
(八)按时按要求移交主动公开文件。每月按时向我区线下公开场所(区档案局、区新旧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移交主动公开文件;按要求做好文件报送、替换、撤销等工作,确保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机制
(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全局,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和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十一)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形成分管领导统筹负责、综合科室牵头推进、业务科室专项落实的“综合+业务”专人专项政务公开工作形式。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确保每个业务科室都至少有一名熟悉政务公开政策和技能的工作人员,切实提高我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