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059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7月08日 主题分类: 事故后评估
关键词:

上海伯涂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11”其他伤害瞒报一般事故后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7月11日下午5点许,位于嘉定区南翔镇嘉前路707号的上海伯涂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其他伤害瞒报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事故调查报告于2023年719日获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促此次事故责任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此次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展开事故后现场核查评估。嘉定区应急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南翔镇人民政府组成上海伯涂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11’其他伤害瞒报一般事故后评估组”,并邀请上海黛悟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共同参加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44月,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专门制定《2023年嘉定区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安排表》,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及工作安排。2024417日,区应急管理局召开评估工作启动会议,启动、部署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109日,向上海伯涂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海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截目前,张海华已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2.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0月9日,向上海伯涂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截至目前,上海伯涂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三、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上海伯涂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交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且现已不在此地经营,故不具备评估条件。

、评估结论

评估组对“上海伯涂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11’其他伤害瞒报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事故后评估后认为:

上海伯涂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总经理张海华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

五、意见和建议

建议在上海伯涂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信用修复时,要求其提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相应的证据。

 

 

上海伯涂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11其他伤害瞒报一般事故后评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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