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289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年08月28日 | 主题分类: | 事故后评估 |
关键词: |
嘉定徐行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5·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5月5日12时45分许,位于嘉定区徐行镇徐潘路2001号的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车间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12.3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工作,嘉定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11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促此次事故责任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此次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展开事故后现场核查评估。嘉定区应急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市场监管局、徐行镇人民政府组成“嘉定徐行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5·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后评估组”,并邀请上海黛悟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共同参加。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对嘉定徐行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5·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事故后评估。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5月,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专门制定《嘉定区开展 2024 年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安排表》,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及工作安排。2025年5月17日,区应急管理局召开评估工作启动会议,启动、部署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9月27日,向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9月27日,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2.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9月27日,向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吊装工李彪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9月27日,李彪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3.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9月27日,向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生产基地负责人、厂长阮志兵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9月27日,阮志兵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二)其它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车间主任严文岳给予行政记过以及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处理;对专职安全员朱福余给予行政警告以及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理。
三、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2025年4月-6月的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安全生产月专项检查记录表》《2025年安全生产月主题系列安全活动纪要》《2025年3月份的三级动火许可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报告》《安全隐患整改反馈表》等记录资料。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组通过专题会议、人员访谈、资料核查、现场走访、文件调查等形式,对嘉定徐行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
“5·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事故后评估后认为:
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事故调查报告中的整改措施建议已落实,但在事故后评估过程中仍发现该单位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五、意见和建议
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制度建设、现场管理、教育培训、设备维护保养等多方面着手,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要大力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创造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要强化员工的培训教育和安全交底,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对于后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其它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同时要做好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并治理好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嘉定徐行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
“5·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后评估组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