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352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 发文日期: | 2025年11月07日 | 主题分类: | 事故后评估 |
| 关键词: | |||
嘉定徐行上海新行不锈钢管有限公司“7·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7月5日9时许,位于嘉定区徐行镇澄浏路767号的上海新行不锈钢管有限公司7号车间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事故调查报告于2024年9月10日获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评估组,于2025年8月对事故单位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本评估报告。
一、基本情况
按照“谁牵头调查、谁组织评估”原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徐行镇人民政府组成嘉定徐行上海新行不锈钢管有限公司“7·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委托上海黛悟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专家参与评估。
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评估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听取上海新行不锈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行公司)的工作汇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通过问询、走访事发现场,逐项核查事故相关单位责任追究、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并结合专家意见,进行了综合评估并提出工作建议。
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2024年11月29日,嘉定区应急管理局按照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人员上海新行不锈钢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姜笃林给予行政处罚。2024年12月13日,姜笃林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2.2024年11月29日,嘉定区应急管理局按照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单位上海新行不锈钢管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2024年12月13日,上海新行不锈钢管有限公司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二)企业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落实情况
上海新行不锈钢管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生产技术部部长王宇伟、安环部部长李月琴给予通报批评,并各处罚500元。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上海新行不锈钢管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钱桥村土地整理复垦(减)(编号:202501211000900)立项的批复》,因政府征用土地,该企业已停产停业,并于2025年8月18日下发《通知》解散全体员工,评估时该单位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无生产现场,暂不予现场核查。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组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经资料审查、现场核查、专业评查,对该起事故处理、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
(一)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已对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
(二)该起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个人已履行行政处罚;事故单位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已落实。
(三)因事故责任单已停产停业,解散全体员工,评估时该单位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无生产现场,事故发生调查时的安全隐患已不存在。
嘉定徐行上海新行不锈钢管有限公司
“7·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
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