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4303000-2020-002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3月19日 | 文 号: | 嘉应急〔2020〕1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嘉应急〔2020〕11号关于推进2020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所:
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沪应急执法〔2020〕20号)要求,为严格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工作举措,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结合本区实际,现将本区推进2020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任务
完成2017年三级达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期满复评和工贸三级达标企业的期满复核工作。完成对2018、2019年三级达标企业的抽查。继续开展2020年工贸行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健全完善已达标企业信息数据。
(一)标准化自评员培训
在本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在此期间评审人员资格证书到期的,有效期顺延。待疫情解除后,区应急管理局将适时启动相关培训工作。
(二)标准化创建与复评
各安监所要积极排摸本辖区内工贸和危险化学品规模以上企业的标准化创建情况以及小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力争完成2020年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任务数(详见附件1),并将2020年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拟定创建名单(详见附件2)于4月10日前上报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
二、工作原则
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工作导向,贯彻“抓推进、抓落实、补短板”的总体要求,按照“因势利导、政府购买、中介服务、企业受益”原则,以生产加工型企业创建达标为重点,重创建、督运行、严复评、促整改,不断提升运行质量,探索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的企业标准化建设体系。坚持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通过标准化达标创建,推动企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继续实行评审组织分级管理制度,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二级企业评审组织,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三级企业评审组织,街镇安监所负责小企业评审组织。
三、工作要求
(一)保持推进力度,着力补齐短板
各安监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持推进力度,认真查找本地区在推进力度、培训教育、市场引导、评审质量、证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把它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人员、经费和责任,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年度任务。
(二)提高管理水平,注重建设实效
各安监所和评审组织单位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数量服从质量的理念,提升标准化建设实效。各安监所要积极动员和督促企业履行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将提升标准化质量作为标准化工作的核心要点,督促、指导企业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并继续开展好电话咨询、材料提供、现场指导等服务工作,为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更多的便利。
(三)强化证后管理,提高抽查力度
各安监所要督促达标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并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对达标企业“回头看”的抽查工作,坚决打击弄虚作假或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等行为,强化企业获证后的管理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将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完成情况纳入对各街镇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之中,以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指标为考核依据。请各街镇认真梳理辖区内尚未达标与需期满复评的企业,做好组织动员、宣传培训、指导服务等工作。
(联系人:洪宇,联系电话:59530762。)
附件:1.2020年各街镇规模以上及小企业达标创建任务数
2.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拟定创建名单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