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4306000-2023-010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23年04月13日 | 文 号: | 嘉应急[2023]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嘉应急[2023]3号关于深入推进2023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应急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以下简称《定级办法》)《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2023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沪应急工贸〔2023〕11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将本区2023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建设管理,按照应急管理部相关规定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建设管理,按照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建设管理,完成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期满复评工作;完成44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的抽查,健全完善已达标企业信息数据;深入推进2023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创建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有效发挥属地监管作用,从2023年起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由各街镇自行组织实施,参照《定级办法》执行,区应急管理局不再对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公示、公告。各街镇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持续推进工贸行业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一)标准化创建工作。各街镇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排摸本辖区内工贸和危险化学品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力争完成2023年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任务(详见附件1),并将2023年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拟创建名单(详见附件2)于5月5日前上报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
(二)标准化期满复评工作。期满复评作为今年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点之一,各街镇应急管理部门在5月5日前完成排摸、梳理辖区内需要期满复评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并将该名单于5月5日前上报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
(三)达标企业抽查工作。各街镇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达标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并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对达标企业“回头看”的抽查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坚持自主创建为主。各街镇应急管理部门督促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门工作组,组织全员进行培训。企业应按照生产流程和风险情况,对照所属行业定级标准,将本企业标准和规范融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每年至少开展1次自评工作,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在企业内部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及时整改自评发现的问题,同时在国家应急管理部网站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注册,提交自评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应坚持自主创建为主,全员参与,责任到人,不得过度依赖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更不能变成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独角戏”。申请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的企业,自评报告经区应急管理局同意后,将电子版上传至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
(二)严格申请材料审查。《定级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申请定级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死亡、总计3人及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的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等9个方面。各街镇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定级办法》规定及相关要求,加强对申报企业的材料审查。
(三)持续提高评审质量。各街镇应急管理部门、评审组织部门、评审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多措并举,严格评审要求,确保评审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不应仅停留在“有”和“无”,应将书面资料和作业现场等方面有机结合,运用访谈问询、实地核查等手段,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际运行情况,严防评审“重台账、轻现场”、“把关不严、结论失实”等现象。现场评审要做到发现问题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评审与整改确认相结合。现场评审报告(详见附件4)应完整规范。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不得参加现场评审,一经发现,企业现场评审不予通过,并对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规范实施标准。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应建尽建”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切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的重要手段;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定级办法》,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自评、申请、评审、公示、公告等环节要按照《定级办法》进行;现场评审发现的不符合项,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经确认,方可公示公告;定级各环节相关工作应通过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督促定级企业7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统筹推进,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穿透力。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要与日常执法工作相结合,对定级评审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处理。要与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相结合,防止安全管理工作“两张皮”现象。要与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结合,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效果。要与本区域、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相结合,大胆创新、勇于突破,稳步推进。
(三)强化管理,加大证后“回头看”抽查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评审过程监督管理,力争于10月底完成评审工作;对危化、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或存在重大危险源、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风险的设施、岗位、区域及危险作业场所,要督促评审单位重点评审。现场评审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实行“一票否决”;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发现已定级企业存在《定级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情形,及时撤销其等级。各街镇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达标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并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对达标企业“回头看”的抽查工作,重点检查达标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化要求有效运行、是否有效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通过标准化运行实现持续改进和提高、是否按要求开展年度自评、是否规范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评审机构是否严格标准认真开展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等,对发现未持续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的企业,要对企业采取限期整改、约谈或建议取消达标资格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获证后的管理工作。
(四)加强宣传,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专题培训、座谈交流、微信媒体等形式加强宣传,充分调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性。按照“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的激励机制,积极培育示范企业、示范园区,以点带面,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
(五)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在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老旧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转;安全生产投入呈下降趋势,安全投入不足现象较以往突出;检维修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当前,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开始全面复苏,企业抓商机、促生产的意愿强烈,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安全生产法》及2022年新修订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中,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落实劳务派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等方面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技术、物资、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的有力抓手,区应急管理局以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任务为考核依据,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对各街镇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中。请各街镇认真梳理辖区内尚未达标及期满复评的企业,做好组织动员、宣传教育、指导服务等工作,从而有效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挥积极作用。
请各街镇于10月31日前,向嘉定区应急管理局报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度总结。
(联系人:刘瑞雪,联系电话:59530762)
附件:1.2023年各街镇规模以上达标创建任务数
2.2023年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拟创建(复评)名单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报告
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材料清单(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
2023年各街镇规模以上及小企业达标创建任务数
序号 | 街镇 | 规上任务数 (含复评) | 小企业任务数 |
1 | 马陆镇 | 49 | 10 |
2 | 安亭镇 | 46 | 16 |
3 | 南翔镇 | 14 | 7 |
4 | 江桥镇 | 20 | 5 |
5 | 徐行镇 | 14 | 3 |
6 | 外冈镇 | 17 | 5 |
7 | 华亭镇 | 9 | 5 |
8 | 嘉定镇街道 | 1 | 0 |
9 | 新成路街道 | 0 | 1 |
10 | 真新街道 | 1 | 0 |
11 | 嘉定工业区 | 45 | 12 |
12 | 菊园新区 | 4 | 2 |
总计 | 220 | 66 |
附件2
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拟创建(复评)名单
街镇: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全称 | 单位地址 | 行业类别 | 创建等级 | 新创/复评 | 备注 |
填写说明:1、行业类别指危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
2、请各街镇认真组织摸排,于5月5日前将此表报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
附件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自评报告
企业名称(盖章)
行 业 专 业
自评得分 自评等级
自评日期 年 月 日
是否在企业内部公示 □是 □否
是否申请定级 □是 □否
申请等级 £二级 □三级
性质 £初次评审 □期满复评
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 |||||||||
类 型 | |||||||||
从业人员数 | ( )人 | ||||||||
企业大中小型划分 | £大型 £中型 £小型 | ||||||||
安全管理机构 |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传 真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
手 机 | 电子信箱 | ||||||||
本次自评前本企业(专业)曾经取得的标准化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 £小微企业 □无 | |||||||||
如果是某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请注明企业集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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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主要成员 | 姓 名 | 所在部门及职严格与务/职称 | 电 话 | 备 注 | |||||
组长 | |||||||||
成员 | |||||||||
自评总结 | |||||||||
1.企业概况(主要包括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企业规模(含职工人数)、机构设置、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等)。 2.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本自评年度内,包括事故起数、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等 )。 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成效。 4. 自评打分表(得分情况、扣分项目)及整改完成情况(需另附表)。 5. 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书(申请定级的企业提交,应当符合定级办法第八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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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单位意见或街镇、工业区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该企业符合(不符合)申请条件。
(主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应急管理局意见: 该企业符合(不符合)申请条件。
(应急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自评报告填写说明
1.企业名称、类型按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填写,从业人员数按照期末从业人员填写,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企业大中小型划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填写。
2.所属行业:主要包括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
3.专业:按所属行业中的划分填写,如冶金行业中的炼钢、轧钢专业,有色行业中的电解铝、氧化铝专业,建材行业中的水泥专业等。
4.企业概况:主要包括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企业规模(含职工人数)、机构设置、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等。
5.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包括事故起数、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等。
6.自评打分表(得分情况、扣分项目)及整改完成情况需另附表。
7.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书内容应符合定级办法第八条要求。
附件4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现场评审报告
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盖章)
申请企业
行 业 专 业
评审性质 初评/复评 申请等级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情况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主要负责人 | 电 话 | 手 机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
手 机 | 电子信箱 | |||||
现场评审组成员 | 姓 名 | 单位/职务/职称 | 电 话 | 备 注 | ||
组长 | ||||||
成员 | ||||||
现场评审结果 | ||||||
是否达到拟申请等级: □是 □否 | 现场评审得分: | |||||
现场评审组组长签字:
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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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审情况: | ||||||
现场评审不符合项及整改完成情况(另附表提供): | ||||||
建议: | ||||||
申请定级企业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审组织单位意见:
(评审组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材料清单(参考)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行业需提供说明)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完整制度内容放入电子文档内)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原有标准化达标证书 (复评企业提供)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
◇工厂平面布置图
◇设备设施拥有数量表
◇重大危险源资料(若无需提供说明)
◇根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的资料(如无需提供说明)
◇自评报告(2023年模板)+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书
◇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得分情况+扣分项目)及整改完成情况+详细自评表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报告
◇包含以上所有内容的电子文档(光盘/U盘)
危化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诊断报告
2.安责险复印件
关于深入推进2023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