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4304000-2016-0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年04月08日 文 号: 嘉安委办〔2016〕5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嘉安委办〔2016〕5号

关于开展整治违章搭建占压燃气管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9 浏览次数: 【字体:

安亭镇、南翔镇、马陆镇、江桥镇人民政府,城管执法局,市北燃气嘉定分公司:   

      根据《嘉定区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嘉府发〔2016〕11号)要求,我区将继续开展燃气管道占压的治理工作。前期,报备市有关部门的燃气管道占压整治项目,在区燃气管理、安监、城管等部门及有关街镇、燃气管道企业的大力协助下,已全部整治完毕。目前,治理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对未在市有关部门报备或新近出现占压燃气管道的违章搭建予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工作。燃气管理部门、街镇、居委会、物业以及燃气企业要通过各种载体开展广泛宣传,以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守法意识。通过宣传安全使用燃气,取得居民对整治工作理解与配合。

      二、做好整治工作的衔接。根据《燃气管道占压情况表》中所列出的整治目标点,相关街镇要落实整治工作的分管领导、部门和联系人,做好与市北燃气嘉定分公司的对接,着力推进整治工作,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燃气管理部门要跟踪整治进度,收集、掌握有关整治信息,并做好相关的协调沟通工作。

      三、着力推进整治工作开展。相关街镇要明确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制定整治方案,确定整治时间节点并组织实施。城管部门、燃气企业要配合相关街镇,合力推进整治工作。市北燃气嘉定分公司在配合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平时的燃气管道巡查巡检,发现违章,及时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报送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四、为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结合嘉定区农村地区及城乡结合部“10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此次《燃气管道占压情况表》中所列的燃气管道占压整治点请相关街镇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

      五、请相关街镇于4月15日前,将分管领导、整治部门、联系人等情况,报区燃气管理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逸,联系电话:69989415。

  

                         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