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05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0年01月21日 | 文 号: | 1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9年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区应急管理局门户网(http://www.jiading.gov.cn/yingji)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288号10楼,邮政编码:201921,电话:021-59530780)。
一、总体情况
加强领导,优化制度。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吴兴勇副局长分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以及网站维护。建立了校阅、定密、审批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建立了定期汇报制度,由局班子领导听取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汇报,了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及时更新、修订信息公开指南,为广大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提供便利,最新版本于2019年5月修订。
加强培训,提升技能。我局积极参加区委组织的关于保密机要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培训。
加强沟通,落实责任。通过互动交流的方式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讨论,进一步加深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的理解。同时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对未按照规定执行的要及时纠正,并根据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二、贯彻主动公开工作
我局积极落实《2019年上海市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分工和要求,主动定期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以每月一次的频率,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公开,及时反映当月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情况,督促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监管透明度,保障社会民众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知情需求。截至目前,共公开20家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共公开8批企业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共计41家。
加强便民政务公告的公开,我局正在深入推进本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对于标准化经审核达标的企业,会以公告的形式在嘉定应急管理频道上公开,一般按种类、批次公布,目前共计公开发布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13批共232家次。
截至目前,根据市局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下放的工作要求,我局新增危险化学品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企业的公开工作,增加透明度,原则上每月定期进行公开,根据具体申请办理情况,目前已公开11批共121家经营(不带存储设施)、2家经营(仓储)、4家经营(带存储设施)及32家经营(加油站)企业名称。
及时做好公文公开,并认真填报政务季度数据统计,截止目前我局共制文100篇,其中主动公开63篇,均已完成上传公开,9篇涉及依申请公开,28篇为内部工作联系及请示件,列为不予公开。公文移交方面,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相关材料将另移交一份给区图书馆和区档案局。我局严格按照移交形式、包含材料等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中规定,并落实遵守。
加强局网站信息维护,全年公开公布各类活动简讯、掠影等资讯共201条,涵盖了日常业务、执法监督等工作,局网站是大众获取安全监管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平时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党务、行政等各科室的工作动态及安委办工作动态,向大众展示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风采,上传街镇应急管理站所的工作简讯,加强同基层的联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时发布教育活动动态与学习成果。及时更新维护资料下载栏目,利于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的推进,也为大众获取安全生产有关文献、提升安全生产知识提供了便利。
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回复件的公开工作。2019年度我局主办政协提案共3件,会办政协提案共5件,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我局积极响应、落实措施,认真进行办理情况回复。于5月11日提交了问题已经解决的回复,目前已经顺利办结。我局按照工作规范完成了回复件的公开流程。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梳理工作。结合应急救援领域实际需求,对标“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梳理各相关领域事例条目,形成并公开了《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相应政务公开条目目录。并新增了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自然灾害防治信息栏目。
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对申请人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我局认真受理,及时研究答复,答复时做到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截止目前,2019年共收到4人次4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在办结时间内已完成依申请公开的答复,3件属于主动公开,1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面,截至目前,我局未接收到行政复议案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7 | +72 | 15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7 | -3 | 44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41035 |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开展落实不够,更新不够及时、全面;二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进一步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局班子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领导,确立定期汇报制度,保障工作情况及时汇报;切实落实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组织信息公开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横向研究考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优秀的兄弟单位,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定期举办政务公开公众开放日。
进一步规范答复程序。对于信息公开申请人的合理回复即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规程也是对申请人知情权的保障,我单位目前接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较少,但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民众安全生产意识和知识水平的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必将进一步增加,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答复,加强对答复件形成的审核,从流程、格式及遣词用字等层面,切实提升答复件的质量,加强答复件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
2019年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