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005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1年01月19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20年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区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jiading.gov.cn/yingji/publicity/zfxxgknb)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288号10楼,邮政编码:201921,电话:021-59530780)。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优化制度。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吴兴勇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成立工作小组,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以及网站维护。按要求建立校阅、定密、审批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定期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向局班子领导作专题汇报。
(二)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及时更新、修订信息公开指南,为广大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提供便利,最新版本于2020年10月修订。(http://www.jiading.gov.cn/yingji/publicity/zfxxgkzn/82018)
1.定期主动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及时反映当月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情况,督促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监管透明度,保障社会民众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知情需求。截至目前,共公开35家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共公开9批企业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共计35家。
2.加强便民政务公告的公开,深入推进本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对于标准化经审核达标的企业,在嘉定应急管理网站的通知公栏目上公开,一般按种类、批次公布,目前共计公开发布(工贸行业和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13批共232家次。截至目前,根据市局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下放的工作要求,新增危险化学品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企业的公开工作,增加透明度,原则上每月定期进行公开,根据具体申请办理情况,目前已公开20批共149家经营(不带存储设施)、0家经营(仓储)、3家经营(带存储设施)及40家经营(加油站)企业名称。
3.及时做好公文公开,认真填报政务季度数据统计,截止目前我局共制文65篇,其中主动公开29篇,均已完成上传公开,1篇涉及依申请公开,35篇为内部工作联系及请示件,列为不予公开。公文移交方面,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定期将相关材料移交区图书馆和区档案局。严格按照移交形式、包含材料等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中规定,并落实遵守。
4.加强局网站信息维护,全年公开公布各类活动简讯、杂志电子版等资讯共227条,涵盖了日常业务、执法监督等工作,局网站是大众获取安全监管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平时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党务、行政等各科室的工作动态及安委办工作动态,结合“四史”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及时发布教育活动动态与学习成果。
(三)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回复件的公开工作。2020年度我局主办政协提案共1件,会办政协提案共3件。我局积极响应、落实措施,认真进行办理情况回复。于5月25日提交了问题已经解决的回复,目前已经顺利办结。我局按照工作规范完成了回复件的公开流程。
(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梳理工作。对标“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梳理各相关重点领域事例条目,形成并公开了《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相应政务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9 | +30 | 18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35 | 13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4 | +9 | 53 | |
行政强制 | 0 | +1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1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1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2 | 0 | 0 | 0 | 2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有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内部各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处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四是注意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服务好广大社会公众。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
2020年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