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014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文 号: 嘉应急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3年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应急局(以下简称区应急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区应急局门户网站(http://www.jiading.gov.cn/yingji/publicity/zfxxgknb)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区应急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288号10楼,邮政编码:201821,电话:021-599172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应急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等相关规定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围绕群众关注重点,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布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领域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区应急局通过“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应急管理频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490其中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26条,安全生产行政处罚156条,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公告31条,政府文件及其他信息26条。全年制发各类公文42件,主动公开公文数12件,全文电子化率100%并报送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方便群众查阅。“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87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其中重复申请1件,经与申请人及时主动沟通,并提供相关信息,申请人主动撤销3件。办理的6件中,3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均已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没有收到以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规范信息管理。一是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本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二是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各业务科室报请办公室发文或公开文件,同步填写区应急局网站信息内容和保密审批表》和拟稿纸,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及时公开主动公开文件。

(四)强化平台建设和渠道建设一是动态管理“应急管理”频道中部门领导、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工作分工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及时维护和更新相关内容。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细化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在本单位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

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一是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室各负其责抓落实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二是制定并主动公开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和区级机关业务目标责任,自觉接受区府办及第三方测评机构的检查测评,及时整改问题。三是积极参加市、区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开展局系统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应急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流程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应急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