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0025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21日 文 号: 嘉应急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4年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应急局(以下简称区应急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区应急局门户网站(http://yingji.jiading.cn/publicity/zfxxgknb)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区应急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288号10楼,邮政编码:201821,电话:021-599172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应急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条例》等相关规定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加强渠道建设,提升公开质效,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更好服务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应急管理”频道为主阵地,紧扣全年重点工作,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490其中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26条,安全生产行政处罚156条,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公告31条,政府文件及其他信息26条。二是全年制发各类公文42件,主动公开公文数12件,全文电子化率100%并报送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方便群众查阅。三是通过模拟应急处置场景、应急救援装备展示、设置宣传展板、设摊咨询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3场“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向市民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四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在“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754篇文章。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2件,其中,6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均已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2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2件属于部分公开(区分处理),1件属于重复申请,1件属于信息不存在。没有收到以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制定发布2024年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节点目标要求,做好征求意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研究等法定程序。二是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一是认真做好“上海嘉定”政府门户网站“应急管理”频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充分发挥线上“嘉定应急”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优势,发挥线下宣教中心宣传阵地效用,积极回应好群众关切。分领域、分层级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现标准目录的融合应用。

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制定发布《嘉定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3方面11项具体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全体班子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跟进落实。三是组织本系统政务公开培训1次,培训内容涉及《条例》《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适用、依申请办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强化重点工作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综合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1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1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应急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性还有不足;二是政策解读的多元化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群众新需求、新期盼,不断拓展和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切实提高政策信息的实用性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及创新工作开展情况

紧紧围绕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目标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等重点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发布动态信息、典型案例、安全提示、政策宣贯等多种内容,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方式向多方面、多样化延伸,不断扩大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面。